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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万修路款流失大半 路修3年仍素面朝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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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www.guilinlife.com 时间:2010-12-1 点击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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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州县咸水乡古留村委至兴安县苏家村委的盘山公路。

界首镇政府办公楼离不开苏家村修路专项款的“支持”。
1933年11月,中央红军长征强渡湘江时,曾经从兴安县界首镇苏家村走过,当地的老人们习惯把苏家村的这段路亲切称为“红军路”,尽管几十年来,它一直只是一条土石铺垫的泥路。
2007年,为了改善革命老区的交通条件,中央下拨了96万元修路专项资金,“红军路”有了旧貌换新颜的希望。
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这段短短16公里的盘山公路,从2007年修到现在仍然还是“素面朝天”,下雨天,苏家村的村民还是踏着泥泞行路。
苏家村人说,中央下拨的款项,他们只收到31万元,根本修不起路。
是谁,动了苏家村的“蛋糕”?这段本该已焕然一新的“红军路”为何至今仍素面朝天?
随着兴安县界首镇一名副镇长涉嫌贪污罪东窗事发,翻修“红军路”的坎坷内幕才一点一点为人所知。
书记离任审计曝出中央拨款流失
最先发现苏家村修路专项资金有问题的是兴安县审计局。
该局有关负责人坦言,虽然界首镇个别涉案干部绞尽脑汁弄虚作假,企图掩盖真相欺瞒组织对付审计,但最终还是应了那句老话——要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
盖子在2008年9月揭开。
当时,界首镇党委书记工作有变动,县审计局对其进行例行的离任前审计。就在审计镇政府的财务收支情况时,发现中央下拨给苏家村的一笔修路专项资金中有50多万元去向不明。
1933年,中央红军长征突破湘江封锁线时,曾经过苏家村前往华江翻越老山界,当地也是桂北游击队当年主要的活动地区之一。作为革命老区,苏家村因为交通闭塞,相比于外界还比较贫穷落后。
2007年,为帮助苏家村改善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,中央拨下修路专项资金96万元。这笔修路专项资金由县里统一管理,根据修路施工进度,由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办理领款手续用以支付修路费用。
随着审计调查的深入,审计人员了解到,镇政府为修办公楼,从这笔钱里“挪”走了20余万元,只是还没有在账面上反映出来。而另外的29万元,连镇政府一时也弄不清去向。
29万元呢,可不是一笔小数目,哪能说不见就不见了?
副镇长的大舅哥领款修路?
审计人员分析认为,镇里有关领导干部存在参与贪污、挪用革命老区修路专项资金的嫌疑。听取了汇报的审计局领导十分慎重,要求审计人员务必严格按章办事,查到明确线索再按程序向上级和司法部门汇报。
转眼间到了2009年新年,兴安县审计局在新的一年项目审计计划中,将《界首镇苏家村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》作为当年计划审计的13项内容之一。
2009年11月26日,随着苏家村委一个账本的出现,29万元的去向有了“答案”。账本表明,这笔钱已经用于苏家村的修路支出,其主要经手人是时任界首镇副镇长的张某及其妻兄何某。
但是,审计人员经过调查,了解到何某并没有在苏家村投入任何机械和人力进行修路,因此怀疑苏家村委的这个账本有假。
“张某跟何某是亲戚关系,何某没有投资修路却提取了修路专项资金,这里面肯定有猫腻。”感觉到问题可能很严重,县审计局立即将审计材料移交县纪委。
很快,材料转到了县检察院,一起围绕职务犯罪的侦查随之展开。
指使村支书和村会计做假账
兴安县检察院接受任务后,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,从假账本入手,很快就查清假账本的来龙去脉:
2008年9月,听说县审计部门在审查那96万元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,时任副镇长的张某就开始想办法堵漏洞。
他先私自从界首镇纪委将苏家村委的修路账本拿出来,然后买了一本新账本去找到了苏家村支书蒋某和村委会计。
按照张某的安排,其妻兄何某伪造了3张向苏家村委领取修路工程款的收条,金额总计为29万元;村支书蒋某则重新写了3张向张某领取修路工程款的领条,总金额也是29万元。这样,账本上就显示出,张某领取的29万元,在交给苏家村委后,又支付给了修路工程“承包人”何某,使账目看上去完全“扯平”了。
但这里面还有一个漏洞,那就是何某事实上没有参与修路工程。
于是,2009年11月,张某再次指使何某,虚构了一份何某与苏家村委修路工程协议,并要求村支书蒋某和村委会计代表村委在该协议上签名确认。而何某帮助完善这些“手续”的报酬,是从张某那里先后得到了7万元。
假账本真相大白,29万巨款的真实“收支账单”也浮出水面。
县检察院查明:
2007年1月25日,张某以苏家村支书蒋某开具的公路铺石沙材料款发票,从县会计结算中心革命老区专户报领10万元,但只付给苏家村委会6万元,自己截留4万元;
2007年6月29日,张某以苏家村支书蒋某开具的公路材料款发票报领10万元,但一分钱也没给苏家村,全部截留;
2007年7月24日,张某自己开具了公路碎石、片石款发票,报领15万元,付给苏家村委10万元,自己留下5万元;
2008年1月30日,张某以自己开具的公路材料款发票,并虚构何某领取20万元工程材料款的结算单,报领20万元,一半交给了镇政府财务,自己截留下10万元。
这笔账算下来,在2007年至2008年间,张某利用职务之便,正好“拿”走了苏家村修路专项资金29万元。检察机关调查到张某在“拿”走这些修路专项资金时曾交纳了1.3万多元税款,确定张某、何某合伙贪污公款27.6万多元。
副镇长套取公款是为公务?
2010年11月16日,记者从兴安县法院获悉,该院对张某涉嫌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:认定张某贪污罪名成立,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;同犯何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;赃款13.8万元依法追缴上交国库。
张某的代理律师温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二被告人对一审判决均不服,已于11月22日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温律师告诉记者,在一审法庭上,张某对套取这29万巨款有自己的辩解,他认为将专项资金29万元套取放在自己身上,目的是为了便于公务开支,而且钱已全部用于公务,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。那些证据,一是外出旅游合同,张某说是代镇政府垫付了6.75万元;二是镇里开展林权体制改革工作,张某说垫付了下乡等费用0.5万元;三是张某到南宁跑项目需要,到兴安县城某商店购买了8万元的货物。对于一些没有凭据的开支,张某也表示全部都用于为镇里跑项目了。
但是,县法院没有采信张某提供的这些证据。
记者看到,张某在《上诉状》中辩称,他叫蒋某、何某写假收条、假领条、假协议以及做假账,主要是为了应付县审计局的审计,法院一审认为他与何某贪污公款“与事实不符”。
张某说,由于体制所限,乡一级政府没有独立的财政收入,而县级财政拨付的办公费用,远远不能满足乡一级政府支付正常的公务费用,这些资金缺口需要从上级相关部门去争取。“我将苏家村修路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固然有错,但我绝对没有占为己有,认定我贪污罪名,我确实不服。”
张某的这些辩解意见及其证据已随上诉状提交中级人民法院,有待二审法院重新认定。
但是,对于苏家村的村民来说,中央下拨的修路专项资金被挪用它处却是不争的事实。兴安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在案件调查中了解到,张某作为分管财政的副镇长,只要他签字,就可以从县会计结算中心革命老区的账户中把钱取出来。
记者还注意到,除了这涉案的29万元,还有20余万元被界首镇政府因修办公楼而“拿”走了。这些钱,现在是否回到了修路工程上去?
记者向界首镇有关领导询问了这个问题,现任镇党委书记蒋书记说,前任书记已调走,而当时的镇长也已辞职,他本人来界首镇任职没多久,所以对此事并不清楚。
记者又试图向其他镇干部了解情况,但被问及的干部对此都讳莫如深,都委婉地回避了。
“红军路”啥时能修好?
下拨资金的一半都挪用了,苏家村的路现在修得如何了?11月30日,记者再次走进苏家村。
“苏家村地处越城岭山脉,各自然村分布很散,村委所在地离县城50多公里。从全州县咸水乡古留村委往村里去,还有16公里山路。虽然从1995年以来就开始修公路了,但因为资金有限,路还是很难走。”去之前,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曾向记者介绍过这条路,他们开车去过几次,每次都是一大早出发,傍晚才回来,在路上的时间比在村里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的时间还要长。
记者一路看到,在山间蜿蜒盘旋的公路大部分是土石混合的三合路面,恰逢阴雨天气,很多地方泥泞难行,汽车小心开过都要溅起很多泥浆。
“每年下大雨涨水,那条路上的不少地方都会被水冲坏,经常需要修修补补。”苏家村村民老文说。
老文告诉记者,当年红军从界首强渡湘江后,就从苏家村经过,然后翻山去了华江。
说这话时,老文脸上很自豪。他说,2007年中央拨下修路专项资金,当地干部群众听到消息都很高兴。“想到这条路修好后通了车,山上的杉木、毛竹,以后可以卖个好价钱了。想到以后去界首、兴安方便了,我们心里高兴啊。以前村里的老人说这里是红军路,现在中央为改变革命老区的交通状况而拨款修路,修好以后才是真正的红军路啊!”
“但我们这几年都不晓得中央拨款的具体数字,据说只有小范围的人清楚。”老文说,村里人曾去问过界首镇分管财政工作的副镇长张某,每次,张某都说“上面只拨了60多万元”。
“现在我们才知道,就算是张某所讲的60多万元,竟然也没有全部落实到位。”老文说,直到最近法院宣判,全村人才晓得修路专项资金有20多万元被贪污了。
村委支书告诉记者,到现在,出村的公路虽然已基本通车,但一些塌方路段还没修好,因为没有钱继续修,现在已经停工。到目前为止,村委共收到镇政府下拨的31万元,却因修路累计拖欠民工工资、材料费共40多万元。
村民们感叹,难怪这条路修修停停快4年了还没修好,原来是资金出了问题了。他们都盼着镇政府能尽快将修路资金落实到位,把已经有了些摸样的出村公路铺上石渣,把塌方的路段修好。
整理:桂林优游旅游网 | 分类:桂林旅游新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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