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昨日从市知识产权局获悉,经过近5年的示点、示范创建工作,我市荣获“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”称号,这是广西唯一获此称号的城市,意味着桂林成为了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标杆之一。
据了解,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启动城市试点示范工作,分为试点、示范创建、示范三个层次。桂林2006年在全区率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建设工作,2008年经考核后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,建设期两年。今年下半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验收。
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这次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示范城市共有无锡、淄博、烟台、汕头等8个城市,有效期为3年。桂林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,这对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,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,而且今后在经济发展上还将得到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政策的倾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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