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旅游局出台专项治理“零负团费”实施方案,将严查旅行社卖团及收取人头费等违规行为,力争在今年年底前使“零负团费”得到有效治理。
根据安排,目前,对旅行社、服务网点(即门市部、营业部)相关人员、导游人员治理“零负团费”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已经启动,下一步将对旅游企业走访调查,着重了解旅行社的自查自纠落实情况,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、误导游客消费等行为。
7月中旬起至9月底,全市将集中检查,严厉查处各种“零负团费”违法违规行为,重点查处内容包括:含有欺诈宣传、超范围等内容以及使用模糊性、攀附性、误导性语言营销的违法违规旅游广告;低于正常成本价操作旅游团队,委托境外非指定旅行社、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接待旅游团队,旅行社向导游、领队人员卖团、收取人头费等违规行为;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、故意隐瞒旅游购物、自费项目、置换景点、擅自变更合同行程等行为。
据了解,本次集中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,对隐瞒不报,不积极纠错的旅游企业,发现一起,依法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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